关于开展201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2-04-28 16:07:02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14
 
关于开展201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我校201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期已过半,现依据《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湘女院教字[2011]23号文件)要求,进行中期检查,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1年参加导师制的导师和青年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内容:
依照《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协议书》和培养计划,检查导师制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履行导师制所规定的责任情况。检查材料包括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听课本,青年教师的课题研究、论文(含未发表)、教学心得的原件或复印件,联系教学班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记录和心得体会等。
三、中期检查程序和时间要求:
结对导师与青年教师提供相关材料,交各系(部、中心)。由各系(部、中心)收集、检查、审核后于57日前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楼506)。
请各系(部、中心)就中期检查工作进行认真安排,并督促相关教师如期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2年4月25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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