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中期检查情况通报
日期:2012-06-19 16:24:55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07
依据《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湘女院教字[2011]23号)的相关规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于4-5月对我校201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进行了中期检查。中心组织专家对导师、青年教师双方的听课记录及青年教师论文(课题)、教学心得、联系班级思想政治工作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了听课评课,现将导师与青年教师完成工作的情况进行通报(数据资料见附表)。
全校2011年导师制协议结成21对,全部参加了本次中期检查。整体上看,大部分青年教师和导师都很重视此次导师制工作,认真细致、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了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检查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有的青年教师或导师听课次数不达标。按《导师制协议》要求,青年教师每学期必须听课10节以上,其中4节必须是听导师的课;导师每学期须听所指导的青年教师上课4节以上。绝大多数青年教师和导师都达到了要求,但也有极少数青年教师听课次数远远低于标准。个别导师的听课次数也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在论文课题方面,少数青年教师在导师制实施以来还未撰写过一篇论文或参与一项课题,因而还要进一步努力,多与导师沟通联系,学习科研方法,导师也应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科研指导。
三是部分材料比较马虎,希望青年教师和导师能“自查自纠”,认真做好验收前各项工作,以保证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名符其实。
此次检查后,希望相关个人和系(部、中心)引起重视,加强导师制工作的检查落实,严格按协议要求认真实施,争取圆满完成全年任务。
附表:201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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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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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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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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