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9-10 16:50:42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87
各系(部、中心): 根据《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湘女院教字[2011]23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14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13年9月以来新分配到教师岗位、新转入教学岗、新任教未接受过导师指导的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已参加导师制培养但未通过验收检查的教师;根据任课教师课程考核及其它实际情况,需要接受导师指导的教师。 二、实施程序 1.各系(部、中心)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提出2014年导师制青年教师名单,本着专业相同或一致和自愿结对的原则配备好导师后,于9月12日前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楼509室)递交结对名单。 2.学校审核批准各系(部、中心)的结对名单后,组织填写培养计划并签订《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协议书》,结对成功的青年教师于9月19日前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递交培养计划与协议书。 3.各单位根据制定的培养计划和签订的协议书认真组织实施。 三、材料审核与申报 请各系(部、中心)认真组织,按《实施办法》要求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相关材料审定与申报工作。《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结对名单》、《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协议书》、《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等相关表格资料电子版请登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网站下载。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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