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务处:
根据《湖南女子学院课程试卷考核评估办法》(湘女院教字[2013]3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范围
1. 部门自评:本部门所有课程的考试(查)样卷或方案(含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所有本科专业班级的课程试卷,未担任本科课程教学的教师所任教的一个班级的一门课程试卷。
2. 学校评估:所有课程的考试(查)样卷或方案(含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所有教师任教的一个班级的一门课程试卷。
二、评估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试题质量、卷面质量、评分依据、材料齐备情况、填写与装订、成绩评定、成绩统计与登录、成绩分布、试卷与成绩分析。
三、评估程序
1. 部门自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课程试卷及相关材料进行自评整改,并于7月20日前提交自评材料纸质版(签章)和电子版,具体包括:2015年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考核评估自评报告、2015年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考核评估情况一览表、2015年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命题情况一览表。相关表格可到评估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或评估工作群“文件”栏目中下载。
2.学校评估:学校于7月21~22日组织有关人员对课程试卷及相关材料进行考核评估。
四、材料报送要求
教学单位于7月20日前将班级成绩单、成绩分析单、考试(查)样卷或方案(含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学生答卷卷宗、考试光盘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相关的学生考勤、成绩登记册(附清单)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楼508)。
请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联系人:顾娟,办公室电话:82766132。
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5年6月19日
- 上一篇: 我校6个专业顺利通过...
- 下一篇: 关于2015年上学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