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5年上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7-10 16:55:4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7
各系(部、中心):
为更好地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加强学风建设,全面评价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试行)》(湘女院教字[2012年]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上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学对象
评学对象为任课教师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全部班级。教师评学是教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教师都必须进行网上评教。
二、评学步骤 三、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 (2)任教的每个班级均需进行评价,否则不能录入班级成绩(未按时完成评教者,账户将自动关闭); (3)评价要实事求是,必须按照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4)请仔细核对班级有无遗漏; (5)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本部门联系。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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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左栏“个人管理”中“教师评学”
点击最右边“评学”,进入评分页面,评分并填写同行对授课教师的评价
点击“提交”,保存后不可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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