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下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2-21 14:57:25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8

各教学单位、各系学习部:

根据《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修订)》(湘女院通字[2016年]38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情况进行评教调查,定于12月27日中午12:30在笃行楼报告厅召开2016年下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动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网上评教

(一)评教要求

1、评教是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每位学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评教,否则不能查看本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不能对下学期选修课进行选课等。

2、打分要有等级,对所有任课教师都要打分(包括外聘、选修课教师),原则上不打满分,也不低于60分。

3、评价要有重点、有特色,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本次评教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8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5、打分时请注意每项评估指标的限定分值,超过分值范围的评估将视为无效。90分以上为优秀等级,所占比例为任课教师的50%左右。打分低于70分或超过95分须附评价理由(10字以上)。

(二)评教流程

1、登录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网站,进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58.20.34.131:2008/ ,进入自己的账户。

2、点击“个人事务”,在左栏选择“教师评估”,点击右下角“进入评估”。对话框中将出现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信息,注意查看是否有课程遗漏。

3、选中要评的教师,点击右边“评估”,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进行评教打分。

4、打完分后请仔细核对有无错漏,最后确定无误即可点击“提交保存”。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

二、综合评议

学生综合评议由各班教学信息员组织填写学生综合评议报告,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完成。

(一)填写要求

1.定性评议。各班召开专题班会,对每位任课教师教学的优点、特色、不足及建议四个方面形成集中性意见,并写好评议报告;对每位老师的评议意见为150字左右,做到全面、客观。格式为:序号,教师姓名,课程名称,综合评议意见。

2.推荐最受欢迎的任课教师名单。在综合评议报告填写完后推荐2-4名,且不超过班任课教师总数的40%;被推荐的任课教师,必须有一半以上的学生认可。

(二)完成时间

各班信息员要按照评议报告的要求认真填写,并于2017年1月6日前交各系级教学信息员,各系级教学信息员汇总后于2017年1月8日之前提交学生教学信息中心,联系人:黄欣,电话:15674802619。

                          

                                        教学质量评估处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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