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依据《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湘女院通字[2015]6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验收检查和启动2017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结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验收检查
1.验收检查对象
2016年度参加导师制的青年教师和导师。
2.验收检查内容
检查材料(见附件1)包括青年教师导师制验收检查登记表(见附件2),青年教师和导师的听课本,青年教师任教某一门课程的完整教案,青年教师参与的课题研究、已发表论文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教学心得,联系教学班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记录和心得体会等。材料时间跨度为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
3.验收检查程序和时间
青年教师与导师将相关材料提交各系部,各系部在收集、检查、审核后于9月15日前交教学质量评估处(办公楼508室)。
二、2017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结对工作
1.实施对象
近两年以来新分配到教师岗位、新转入教学岗、新任教未接受过导师指导的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已参加导师制培养但未通过验收检查的教师;根据任课教师课程考核及其它实际情况,需要接受导师指导的教师。
2.实施程序和时间
各系部根据规定,提出2017年度导师制青年教师名单,配备好导师后于9月15日前向教学质量评估处递交结对名单。学校审核批准后,组织填写培养计划(附件3)并签订《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协议书》(附件4),结对成功的青年教师于9月15日前向教学质量评估处递交培养计划与协议书。各单位根据培养计划和协议书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2016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验收检查材料清单
2.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验收检查登记表
3.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
4.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协议书
教学质量评估处
2017年9月11日
关于开展2016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验收检查和启动2017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结对工作的通知(附件1-4).docx
- 上一篇: 我校开展2017年上学...
- 下一篇: 我校学生荣获第六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