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评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5-18 08:40:3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1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修订)》(湘女院通字〔2016〕38号)文件和有关教学评估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议要求
学校要求全体2017届本科毕业生认真填写评议有关表格(见附件1、2),对各自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1、对教师指导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议是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每位毕业生都必须完成。
2、毕业生对指导教师进行评议必须客观、公正,原则上不打满分,也不低于60分。
3、毕业生可对指导教师提出合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
二、评议程序
毕业生填写评议表(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后,以班为单位将表格电子档提交给专业教研室主任汇总,各教科办主任(副主任)于6月9日前将表格发送至邮箱502703624@qq.com。联系人:徐杰林,电话:82766132。
附件:
1、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学生评议表(毕业实习)
2、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学生评议表(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质量评估处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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