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中期检查情况通报
日期:2018-05-10 16:54:36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08

根据《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湘女院教字[2015]69号)相关规定,2018年4月,教学质量评估处组织有关人员对2017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青年教师导师制中期检查登记表;青年教师和导师的听课本;青年教师任教某一门课程的完整教案;参与的课题研究、已发表论文;教学心得;联系教学班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记录及其心得体会;课堂教学情况等。

二、值得肯定的方面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青年教师和导师认真执行了导师制培养计划,并履行了导师制所规定的职责。其中不乏亮点和特色,如周恺老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记录中体现出其能深入班级,参与班会活动,并将谈话的场景扩展到新媒体方式,采用QQ、微信等与学生进行交流沟通,符合新时代的社交渠道模式。部分青年教师在受指导学习期间所做的工作值得肯定,如周恺、朱鹏、朱一丹老师的中期检查登记表填写规范、详细、无遗漏;岑阳、张怡老师的教案符合要求,内容详细,格式规范;张茜老师独立主持校级课题1项,黄玲莉老师公开发表论文1篇;张茜老师听课次数达到21节。有的导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认真负责,如陈琦老师听结对青年教师的课达到6节。课堂教学方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规范、能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青年教师教案的撰写不规范,教学重点、难点未区分,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不够详细,个别教师的教案无上课相关记录、课后小记等。

2. 个别青年教师听课次数不达标。

3.部分青年教师开展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发表论文或主持、参与课题。

4. 个别青年教师的材料未按时上交。

5. 部分青年教师上课缺少师生互动,教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中期检查存在的问题,学院组织2017年青年教师及结对导师召开了中期检查反馈会,各位青年教师严格按照中期检查的要求做好了相关材料的整改工作,教案、思想记录等格式规范,内容详实,听课节数达到或者超过指定节数。2017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中期检查结论均为通过(具体情况见附件)。后续阶段,各位导师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教学与科研等方面的指导,增加与青年教师的沟通交流,促进青年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受指导的青年教师要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协调好行政与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地完成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任务,确保达到验收标准。

 

 

教学质量评估处

2018年4月28日

2017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中期检查情况通报.pdf

核发:0 点击数:108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
湖南女子学院版权所有 湘ICP备13008289号 湘教QS3-201209-001326
地址: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邮政编码:410004 Email: hnndedu@tom.com